大溪區公所於103年首創全桃園市先例,特別編列預算,免費補助每戶獨立式住宅各一只偵煙式住警器。《消防法》修正後,未達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場所,今年12月31日前,需依法完成裝設住警器。
為此,桃園市消防局第四大隊圳頂分隊,今天下午於大溪區僑愛里雙橡園社區,舉辦示範安裝社區成果發表,由分隊隊員與僑愛里長羅鳳育,深入居民家中,了解民眾是否已將手上獲贈的住警器完成安裝,以及安裝是否正確。
藉此宣導活動,圳頂分隊提醒民眾,住警器保養與維護守則就是「119」,意即「每月1次、每月19日;按-測試鈕、擦-保持清潔、換-必要時更換電池」。消防局表示,因大量採購下,住警器一個約300元,一般市售約5、600元不等。目前各區消防隊也加強推動住警器安裝,歡迎民眾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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